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好今天的主题到底是什么。可中午到了,我不怎么想吃饭。
夏天快来的时候,我租到了房子,和毛球儿提前同居了。其实我也喜欢开始那种感觉,拉手、拥抱、接吻、分开、想念、打色情电话,或者别的什么。后来,一不小心没把持住,就住一起了,我老以为这其实没什么,可我又总在想,别人要是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有什么。会不会觉得太快了,或者不太矜持一类的,可我以前不会这么想。
之所以要说我同居了是因为很早以前有个计划,想把我有男朋友这件事召告天下,可足足想了半个月也没想好措辞,说得太不要脸怕别人觉得我自作多情,说得太轻浮毛球儿又会不高兴。我已经开始思前想后高瞻远瞩了,说明,我,可能,也许,真的,额,成熟了。我当时想好的是,本姑娘已有主,有事Q我,无事勿扰,不可YY,禁止勾搭。我一直觉得这简直就可以成为当代非单身女子的十八字真言,可以做成大字报贴成标语,每天大声诵读100遍,可我一直也没写出来。有天,我把这个意思委婉的告诉一些人,他们就不再搭理我了。这让我略微有些沮丧。毛球儿说,这是必然的,之前他老和我说关于男人的事,为了让我认清一些事实,不惜拿自己做例子,于是我就信了,连带信了他也一样。我还安慰自己,虽然姑娘我长得并不难看,但也一早认定自己属于气质取胜型,不是仙女下凡,也不是西施转世,凭什么遇上的男人就得与众不同呢。
春天快要过去的时候,我的手上开始掉皮,以前我一直以为只有属蛇的人才会掉皮,后来又觉得只有北方人才掉皮,是北方的破干天气导致的一种皮肤病变,不雅又难看。开始掉皮的那天,我走在大街上搓着手掌,撕掉蜡黄的皱皱巴巴的老皮,看着粉红的新皮露出来,有种难以形容的爽感。不知不觉,我已经变了北方人,我边撕掌心的皮边这么想着,并不知道是好是坏。
上班前一天,我切西红柿切到了小拇指,大夜里去医院缝了4针,除了晕血和打麻药那几下,我基本是高兴的。那天毛球儿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在屋子里瞎窜,神情慌乱,让我很欣慰,可我一早就知道他应该是这个样子,高兴的不是这个。那天切西红柿的时候我在想,如果每天回来不是切西红柿就是切黄瓜,我会不会高兴;如果再加上洗碗洗衣服,把窗外沙沙响的杨树都算上呢,我会高兴么;好吧,还有动批,夕阳,护城河,小酒,一帮奇特的朋友,堵车,奖金,烧饭,生病,腻歪,发呆,做爱,聚会,游戏……我突然发现,并不是这里面的内容让我高兴,而是这个单子的长度。明白了这点让我无比爽朗,好像疏通的马桶一般,而且我还发现自己果真比想象中还要肤浅。
我不爱上班,有很多理由。一天有16个小时是可以自由活动的,上班给剥夺了8个,那个单子自然会越来越短,这让我有点不安。可我实在想不好不上班还能做什么,所以我会每天花8个小时去做一件并不太想做的事情。我一直在想,当几年小白领我就开个小店,卖很多我喜欢的好玩的东东。毛球儿也这么想,可我们想的还是不太一样,区别我懒得说,说了你也不会懂。于是,一想到那个小店,我就又能安安心心的做我的小白领了。